嬰幼兒紡織品安全有了新標準 |
嬰幼兒和兒童年齡幼小,自我保護意識弱,嬰童用品的安全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鑒于嬰幼兒和兒童群體的特殊性,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將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 六一當天,許多家長都在為孩子選購服裝、鞋帽等產品。 據悉,該標準在原有紡織安全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各項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級。在化學安全要求方面,標準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在機械安全方面,標準對童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標準對紡織附件也做出了規定,要求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尖端和邊緣。另外,該標準還增加了燃燒性能要求。 6月1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中紡標(北京)檢驗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共同主辦的“嬰童紡織品安全標準進商場”活動在新中國兒童用品商店舉辦。 依據年齡不同,標準將童裝分為兩類,適用于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的為嬰幼兒紡織產品,適用于3歲以上,14歲及以下的兒童穿著的為兒童紡織產品。 北京新中國兒童用品商店商家學習新標準。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標準將童裝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B、C三類,A類最佳,B類次之,C類是基本要求。且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標準同時要求童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安全類別,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加注“嬰幼兒用品”。今后,消費者在選購童裝時,可以以使用說明上標明的安全類別作為參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標準二部副主任王莉、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科技發展不主任彭燕麗在新中國兒童用品商店總經理張境的帶領下走訪商店商家。 《紡織服裝周刊》記者獲悉,本標準在2015年5月26日發布,并將于2016年6月1日起實施,實施過渡期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至2018年5月31日。給出標準實施過渡期,就是給企業調整期。企業的實施成本不會增加過大,檢測費用不會增加太多。本標準的實施,將推動嬰童生產企業加強設計、生產和營銷管理,提升產品安全,助推產業升級。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標準二部副主任王莉等人與商場內商家溝通新標準了解情況。 安全體系的構建是全方位的,嬰童紡織產品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本標準的實施,中心在于保護嬰童安全,重在推動產業升級,同時也希望企業承擔起應盡的社會責任。同時,嬰童健康安全體系的構建和保障,具有系統性、長期性、艱巨性。 [臺前幕后]新標準歷經二審二報,三次評議,歷經8年終修成正果。 從2007年立項到2015年正式發布,前后歷時8年。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各相關方極其關注,并廣泛參與。兩次公開征求意見,收到318條反饋意見,召開了兩次審定會,2013年11月報批。2014年5月,我國向WTO/TBT進行了通報,歐盟于2014年7月、10月和2015年1月先后3次提出評議意見。 在發布前,2015年4月,國家標準委又轉來有關童裝企業針對本標準提出的7大類問題,對標準進行了嚴厲批駁。標準制定過程很曲折,但正是因為各方面從不同角度對標準提出不同意見,給我們提了醒,對提高標準文本的準確性、標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發揮了積極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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