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悲哀 |
本刊記者 賴松
如果你正代理的服裝品牌貨品出現了質量問題,你會怎么辦?前不久,深圳的一家品牌運營公司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他們的做法是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自曝韓國品牌東家供貨質量嚴重下滑的事實,以此開啟維權大幕,進而通過媒體和司法等途徑向品牌商追討合法權益。
以往,代理商和品牌商之間出現紛爭的案例大多由品牌商發起。品牌商會逐步加強某一區域代理商的績效管理,并嚴格監控代理商的市場行為,一旦發現代理商有任何違規行為,品牌商就會按合同要求取締代理商的各種市場權利,到合同期滿時則不再續約。總而言之,品牌商在收回代理權時會想盡各種辦法削弱區域代理的運營權,直至完全掌握該區域的渠道控制權。
不論是品牌商想要收回經營權,還是最近深圳代理商向品牌商發起維權聲討,從以往的案例來看,品牌商與代理商的紛爭并不會有所謂的贏家,局面往往都是雙輸。但這并不足以從源頭上徹底推翻品牌代理制,新的市場格局、新的消費環境下,只是需要對這一制度進行必要的修補。那么,該如何來化解,或者說如何來想辦法調和品牌商和代理商之間的矛盾呢?
最重要的是,雙方應該深諳一個共識:在今天的市場環境下,品牌的發展壯大之路更加趨于復雜——競爭者數量激增,客戶難于把握,尤其是服裝企業普遍面臨去庫存的轉型,代理商壓力倍增??不論在品牌經營順利還是遭遇阻力時,雙方都應秉持契約精神,嚴格執行合同,充分合作才是品牌商與代理商共贏的基礎。
在上述基礎之上,品牌商對代理商的管理必須采取事先籌劃、事中控制、事后反饋的動態管理方式,唯有做到這點,品牌商才能在未來的代理權處置過程中游刃有余。反過來,代理商則應該增強自身的實力(不單單指資金),整合終端的資源優勢,提升終端的執行效率。
因此,假如品牌商出現不良狀況,代理商的實力允許,且對這一品牌的未來有非常樂觀的預估,那么可以和品牌商進行談判,甚至斥資收購品牌,或者以控股股東的身份來主導品牌話語權??傊?,品牌商或者代理商做出放棄品牌的舉動,導致雙方從攜手合作發展到對簿公堂,那一定是品牌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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